关于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通知

东建函〔2007〕137号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十部委《关于贯彻落实2007年反腐倡廉工作任务进一步加强工程建设招投标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的指示,进一步规范工程招标投标活动,防范围标、串标行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决定在2007年10月1日之后发布招标公告的政府、集体经济组织投资或国有、集体资金投资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按规定采用邀请招标的项目除外)招标投标活动试行以下做法:

一、招标文件、招标图纸实行网上无记名免费下载、查阅

1、招标人到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简称交易中心)办理招标公告发布手续时,应当将招标文件和招标图纸的电子文本送交易中心,交易中心将招标文件、招标图纸及招标公告同步网上发布,截止时间至召开投标会前;同时,招标人应当向市建设局办理招标文件备案,备案程序按“东莞建设网” (网址:www.dgjs.gov.cn)办事指南要求办理。

2、招标文件应当采用《招标文件示范文本》,示范文本可在“东莞建设网”办事指南的招标文件备案中下载;招标文件包括:投标须知、招标工程的技术规范要求和设计文件、工程量清单、投标函和投标报价表的格式及附录、拟签订合同的格式及主要条款、招标所需的其他材料,以及设立最高报价值。

3、潜在投标人均可通过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www. dgzb.com.cn)下载招标文件及查阅招标图纸,准备投标文件。

二、有效投标人的数量一般不得少于9家,超过9家的,招标人可以采用摇珠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不少于9家或全部进行开标。

三、有效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为有效标的个数达不到下列要求时,招标人应当重新组织招标:

1、工程预算总造价在1000万元以下的,有效标个数不得少于3家;

2、工程预算价或最高限价在1000万元(含1000万元)以上3000万元以下的,有效标个数不得少于5家;

3、工程预算价或最高限价在3000万元(含3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的,有效标个数不得少于7家;

4、工程预算价或最高限价在5000万元(含5000万元)以上的,有效标个数不得少于9家。

四、以下情况应当进一步扩大招标范围,直至全国范围招标:

1、已领取《东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且备案资质符合招标公告中资质要求的企业个数不足20家时。

2、招标人重新招标的。

 

东莞建设局

二○○七年九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