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规范招投标会现场秩序的通知(东建市〔2010〕38号) 各投标单位:
关于进一步规范招投标会现场秩序的通知(东建市〔2010〕38号)
各投标单位:
近来在投标会现场偶有个别投标单位无视会场纪律,在会场上起哄闹事,不理会投标会现场工作人员的规劝,阻挠投标会正常进行,既对投标会现场工作人员的工作带来极大不便,又严重影响了正常的会场秩序。为严肃投标会纪律,经研究,决定对扰乱投标会现场的行为明确以下处罚办法:
1、在投标会现场,投标单位无视会场纪律,明显违背常理,而不理会投标会现场工作人员的劝解,牵头闹事阻挠投标会正常进行的投标单位,一经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交易中心鉴证、招标投标行政主管部门确认后,由建设局对牵头闹事投标单位作停止进场交易三个月处罚。
2、对附和起哄阻挠投标会正常进行的其他投标单位,一经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交易中心鉴证、招标投标行政主管部门确认后,由建设局对附和起哄投标单位作停止进场交易一个月处罚。
二○一○年七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