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专家、场地评标办事指引
一、提交申请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申请抽取专家,应至少在项目开标前十天将《组建“建设工程评标委员会”申请》、《抽取评标专家申请函》(下载网址:www.dgzb.com.cn)报送东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租用广州交易中心场地评标的,还需提交《租用中心场地申请表》(下载网址:www.gzzb.gd.cn)。
二、确定能否抽取专家和租用场地
东莞交易中心(信息二部)在项目开标前七天与广州交易中心(综合部)发送以上表格,并与广州交易中心(专家部)确认能否抽取专家。租用广州交易中心场地评标的,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携带《租用中心场地申请表》到广州交易中心专家部和物业公司沟通,确定评标场地后将有关信息反馈东莞交易中心。
三、抽取专家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应在抽取专家的前一个工作日,到东莞交易中心窗口领取以下资料原件,并于抽取专家当日携带到广州市交易中心专家部抽取专家。
1、《组建“建设工程评标委员会”申请》;
2、《抽取评标专家申请函》[应随附该招标项目的回避名单(包括投标人、设计人、施工监理、招标代理、业主及其隶属上级主管等)];
3、东莞交易中心出具的介绍信(领取专家名单用)。
四、接专家及评标
1、在广州交易中心评标
接专家的工作人员须携《进入评标区人员登记表》(下载网址:www.gzzb.gd.cn)到“一站式”服务中心办理登记手续,经许可后进入评标区,然后凭东莞交易中心出具的介绍信在评标区内办公室领取专家名单(专家名单必须在专家集中前领取),再进入相应的评标室评标。
2、向广州交易中心借用专家在东莞评标
接专家的工作人员须携《进入评标区人员登记表》到“一站式”服务中心办理登记手续,经许可后进入评标区,然后凭东莞交易中心出具的介绍信及招标人出具的负责专家安全的承诺书在评标区内办公室领取专家名单(专家名单必须在专家集中前领取),办理好相关手续后接专家回东莞。
五、暂停借用专家
1、已经广州交易中心确认可抽取专家的项目,由于特殊情况要取消专家抽取工作的,各有关主管部门须在原定抽取专家时间的半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联系函或到交易中心信息二部登记,签名)通知交易中心。如在当天下班后确定取消抽取工作的,需以电话或短信的方式通知东莞交易中心信息二部的有关人员,中心人员须于第二天一上班时向主管部门进行确认。
各有关主管部门需取消专家抽取工作的,原则上应第一时间以书面形式提交交易中心。若有特殊情况的需在一个工作日内补全。
2、已完成专家抽取工作的项目,由于突发情况,需要退专家的,各有关主管部门应在拟定专家集中日期前一天下午4时前,以书面形式通知交易中心。
如果未能及时通知广州交易中心,导致发生费用时,主管部门需与招标人联系好,安排人员(或招标代理人员)带东莞交易中心的联系函到广州交易中心结算费用。
六、广州评标场地使用说明
1、广州的评标会场共有四个可选择,分别为:本部、萝岗、番禺及南沙。
2、对东莞项目进入评标区人数不作控制,但招标人应尽量减少入场人员人数。
3、进入评标区人员为一人一卡一次的原则。在“一站式”服务中心领取IC卡。进入评标区的人员,在评标结束前不得离开评标区。遇特殊情况需离开的后再进入评标区的,需先与东莞交易中心人员联系,出具由东莞交易中心确认的东莞行业主管部门的公函方可进入。
东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二〇一〇年五月六日